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单位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单位电子警察、信号灯
2项目编号:CG201513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标项一:电子警察3套;标项二:信号灯1套,共二个标项,投标人可选择标项进行投标。
5预算金额:标项一:68.08万元;标项二:20.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项一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项二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4未在海宁市政府采购不诚信档案记录期限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在现场报名时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交纳;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城市(地市):浙江省嘉兴市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账户名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户
单位账号:1204085029201438247
四、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日期: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时须提供:
(1)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按本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
(2)投标项一须提供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投标项二须提供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以网上下载的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下午13:30;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机构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机构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3联系人:沈达;
4联系电话:0573-87657733;传真0573-87657722;邮编:314400;
5公告发布媒体:www.zjzfcg.gov.cn和www.zjhnz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