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15)GK-14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工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XJZFCG(GK)2015-140
二、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新疆公安厅
四、采购机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内容:
第一包 技侦总队分析平台硬件采购项目,服务器10台;
第二包 交警总队新疆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维护项目,一年系统维护项目;
第三包 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互联网通道和系统集成运维服务),互联网通道和软件集成、运维服务;
第四包 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通用办证设备),办证电脑190台,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190台;
第五包 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通用软硬件采购),服务器、机柜、核心交换机、链路租用等;
第六包 交警总队二代证阅读器采购项目,二代证阅读器340台;
第七包 禁毒总队单反照相机设备项目,照相机100台;
第八包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办公室前台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指纹仪、捷易拍、摄像头各21台;
第九包 网安总队大数据分析平台软件项目,大数据分析平台软件一套;
第十包 网安总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箱设备项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箱16套;
第十一包 网安总队手机电子取证勘查箱,手机电子取证勘查箱19套;
第十二包 治安总队二代证制证设备采购项目,平压冲卡机1台、超声波预定位机2台、冷水机1台;
第十三包 治安总队精密空调采购及维保项目,精密空调 1台、空调和主机维保;
第十四包 新疆公安厅国保总队公安业务平台二期系统建设项目—平台软件,平台软件1套。
六、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合法经营,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八、招标文件取得方式: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要求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直接到我中心计划监审部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免费拷贝。不提供邮递及电子版发送服务)。
九、招标文件取得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应于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采购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厦(人民广场南侧)A座14楼
十四、拷贝招标文件联系人:米日古丽 电话:0991-2828668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人:宋东海(第一包),电话:18082895220;杨钊元(第二包),电话:18999861119;刘凡(第三、四、五、六包),18999228627;倪秋泉(第七包),电话:18999228200;牛金红(第八包),电话:18999228903;石磊(第九包),电话:18999185577;冷红军(第十包),电话:18999229036;段涵瑞(第十一包),电话:18099223543;李宁(第十二、十三包),电话:18999229290;田文兴(第十四包),电话:18999820228。
十六、投标确认:参与投标的企业请在2015年9月20日之前进行投标确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