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绍兴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布局方案》的内容,需对上虞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工程(下称本项目)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招标采购事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绍兴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布局方案》的内容,需对104国道K1544+800、329国道K88+030和百悬线K3+900处路面下安装高速动态检测系统传感器,传感器前后28m设置设备门架,安装车牌自动识别设备和全景监控摄像机,用于识别车辆牌照抓拍、全景监控(带逆向抓拍功能)和车尾的抓拍。同时在摄像机后方150~200m处适当位置设置可辨信息标志,引导超限嫌疑车辆接受处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高速动态称重系统、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可变信息标志、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线缆工程及其他(含3年系统检定、标志标牌立柱及基础、网络租赁费、路面新建、路面挖除、路面修复、标线恢复、太阳能爆闪灯、室外配电箱、临时交通组织维护等)等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和36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工作。工程造价约850万。
建设期:合同签订后70日完成本项目建设。
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自2010年7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计重设备工程施工,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相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须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
(4)《绍兴市上虞区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点击下方“查看附件(附表)”下载表格);
4.3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图纸费3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交易席位费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y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浙江省上虞区舜江东路80号
邮编:3123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82215504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
邮编:310012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71-85393046
传真:0571-85390046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2015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