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_2015年9月9日__
招标编号:__HZCG(G)2015001__
招标人:呼中区公安局
项目名称:呼中区公安局建设三个区间测速卡口采购项目
1.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呼中区公安局)委托,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
图像采集识别处理单元
1嵌入式一体化3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台6
2雷达台12
3闪光灯台6
4补光灯台6
5前端控制主机台3
6光纤收发器对3
7室外专用机箱套3
8杆件(包含基础、防雷)套3
9线材套3
10室内配套设施套1
中心综合控制系统
1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套1
2道路检测数据存储系统台1
3道路实时影像存储系统套1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__2015_年9月_9日至2015年9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__9__时至15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售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安悦15号楼。
4.投标担保:以银行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户名: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哈尔滨市建设银行香坊支行,帐号:23001865651050503099。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前,以到户时间为准,否则投标视为无效。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__2015_年__9_月_30日_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502室)。迟于此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定于_2015_年_9_月_30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502室)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原件准时参加,并出示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呼中区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陈阳
电话:18604575856
招标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13354571027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