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东苑立交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及机场路(青林湾大桥—江北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交通系统项目、项目数据传输线路建设运营服务(BOO)与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ZFCG2015199G
二、项目概况:
标包一:东苑立交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及机场路(青林湾大桥—江北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交通系统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标包二:东苑立交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及机场路(青林湾大桥—江北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交通系统数据传输线路建设运营服务(BOO)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标包三:东苑立交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及机场路(青林湾大桥—江北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交通系统项目监理,详见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标包一:应具有二级及以上系统集成资质,具有国家或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
(2)标包二:在宁波市区具有运营光纤网络资源的企业。
(3)标包三: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投标单位不得与该项目承建单位有任何隶属或利益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09月18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9月18日下午4:00前,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宁波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附后),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320室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图纸,自带大容量U盘),登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9日09时30分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八、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9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十、其他事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87187956
传真:87187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