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零星改造维护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电子警察零星改造维护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维保外的的零星改造维护于2015年下半年到期,为保障设备正常使用需进行改造维护。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的电子警察是由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
为保证对原有项目服务的配套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电子警察零星改造维护项目。
七.拟定供应商:
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宁市财政局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海宁市财政局
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联系人:邱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292037
传真:0573-87292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