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财政局委托,就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本次谈判。
一.谈判文件编号:平政采[2015]-JZ012
二.预算金额:402078.6元
三.项目名称: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备项目。
四、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商认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级以上(包括三级)安防资质证书;
8、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9、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安全生产证、规费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均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国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包括三级)安防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六、谈判文件售价:每包300元(叁百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谈判时间: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时。
谈判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电话:6188515吕俊义(商务部分)
13327536685张巧娥(技术部分)
工程项目明细表(概算402078.6元):
备注:1、项目全部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工程完工后,该改造项目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达标验收,否则不予结算工程款。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