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BCGP-2015-103)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BCPC-2015-103
二、项目内容
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625300元。
三、实质性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项目不收取保证金、谈判文件费及中标手续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8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获取谈判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签到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9:00。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在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9室。
(三)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9:00。
(四)谈判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9室)。
(五)如果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进行谈判,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本中心。
五、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闫女士孙女士
(二)联系电话(传真):022-86949308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37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高超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3821775807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94930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400
电子邮箱:bczczx@126.com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一)按照津财采〔2009〕25号《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摩。
申请参加现场观摩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前往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处报名。
(二)评审(或谈判)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为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三)本次招标不收取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和标书费。
(四)如投标供应商有事不能按时参加投标,应在开标日期的前一天书面通知本中心(或邮件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