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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局“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2992万

  • 2015-08-26 14:19:1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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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50801G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三、采购预算:2992万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7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9月2日下午17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九、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或备案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4、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0-3366165电话(传真):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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