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短信发送系统、移动终端的违法信息及时通信系统就及平安高速交通诱导综合服务无线应用系统采购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委托,对短信发送系统、移动终端的违法信息及时通信系统就及平安高速交通诱导综合服务无线应用系统采购(项目编号:YDCOF2015617)A、B、C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A、B标段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完备的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4)供应商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本地技术维护和技术支持,具有一定的科研、研发能力,有稳定的研发人员。
(5)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
(6)联合体:不接受。
C标段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3)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
(4)联合体:不接受。
3.采购文件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27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业务部发售,节假日休息,售价:¥400.00元/标段/份(如需邮寄需加100元),售后不退。
4.所有谈判申请文件应用汉语编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谈判申请文件必须在2015年8月28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之间送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谈判申请文件的接收人为:刘柏元、沈冲。
5.本项目将于2015年8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会议。
6.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
7.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前来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
采购代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
联系人:刘柏元、沈冲、李欣
电话:(0871)66078656
传真:(0871)66078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