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定兴县车辆查缉布控系统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DR-Z20150202
采购人名称:定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定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肖树新0312-692441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晓晴180032165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明细表范围内所有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车辆查缉布控系统建设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明或安防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方需提供所选主要设备(高清电子警察抓拍单元、高清卡口抓拍单元、交通终端管理设备、拼接屏、多屏控制器)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方需提供所选高清电子警察和高清卡口系统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电子警察系统需提供检测依据为GA/T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GA/T832-2014《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检测报告、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生产商,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6.同一品牌只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投标,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经销商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要求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明或安防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投标方需提供所选高清电子警察和高清卡口系统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电子警察系统需提供检测依据为GA/T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GA/T832-2014《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检测报告、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生产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7.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兴县昌盛大街中行定兴支行四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赵晓晴
联系方式:18003216526
传真电话:0311-6750110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75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