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栖路路口电子警察系统及东10号路交安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3】318号、津发改投【2013】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清栖路路口电子警察系统及东10号路交安工程
2.2工程地址:江津区滨江新城
2.3项目概况:清栖路路口为省道S107与清栖路交叉路口,涉及该路口的电子警察系统;东10号路(K0+000~K1+544.195段),南起滨州,道路继续向北延伸,依次与东5号路、西江大道、东9号路相交,终点止于东3号路K1+039.339处,道路全长1544.195m,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幅宽24m,涉及标志标牌、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本工程最高限价125.25万元。
2.4工期: 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东10号路(K0+000~K1+544.195段)交安工程本次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标志标牌、东10号路与西江大道路口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不包括该道路与其他路口的信号系统、标线工程(已含在原施工招标中);清栖路路口施工图范围内的电子警察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近两年(2013-2014)承担过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至少2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11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jq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 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江津区滨江新城清栖路599号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4758728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15号城南未来二期8栋9楼
联系人:詹老师
电 话: 023-66292090
传 真:023-6629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