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蓝盾高清雷达测速仪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1.采购人名称: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采购项目名称: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蓝盾高清雷达测速仪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采购窄波数字测速雷达5个、嵌入式主机5块、高清智能摄像机5台、内置式无线传输模块5个等,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采购项目说明:本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85000.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2011年4月份,省交警总队和市支队为怀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统一配发的蓝盾LDR-7型雷达测速仪,经多年使用,经久日晒,设备已不能正常使用,生产厂家已停产改型产品,无配件更换也无修复价值。拟采购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该产品的升级品。采用该公司产品是基于全省交警系统大多采用该公司产品,数据采集系统的维护能实现保密、方便、快捷。
6.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18005625518
7.公示期限: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3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9.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怀远县交警大队/张主任/13909620007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丁创建/0552-4011733
采购监管部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怀远县新城区榴城路与新怀路交叉口国土局新大楼二楼/黄涛/0552-805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