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港大队智能交通指挥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WT-RZCG2015-1213
三、项目情况: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预算:335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智能交通系统管控平台建设(接入平台)、中心网络升级改造、中心显示控制系统、网络存储系统建设、视频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PELCO视频监控系统扩容、交通广播系统建设、机房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赢包含所有与招标内容有关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后续免费升级服务等。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本次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项目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所投拼接显示屏、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网络存储、视频电警抓拍单元、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一体化激光红外网络高清云台摄像机、违章自动检测一体化球机,须采用同一品牌(判断是否为同一品牌,以投标人提供的该类设备的检测报告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6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资料费可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27日15点00分-15点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烟台路26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15点30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8月27日15点30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港大队联系人:尚积忠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68号联系电话:0633-36620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阳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联系电话:0633-8018345
联系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6201050149444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