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港经济区2015年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已由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津保管批[2015]3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499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新建3处货车禁行电子警察;(二)新建5处交通路口电子警察;(三)新建3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四)升级改造3处交通路口电子警察;(五)电源接引及传输网络建设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上述智能交通工程的施工、保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5年09月10日至2015年11月2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2)具有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其中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4)配置项目经理一名。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5)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包括智能交通工程、技防网工程等道路交通监控工程),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8月12日至2015年0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空港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天保建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6号楼四层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王嘉娜电话:24890122
传真:8490903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冷满昌电话:13821223531
传真:24893766
日期:2015年8月5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