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桐乡市凤凰湖区域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桐乡市革新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桐乡市凤凰湖区域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桐乡市凤凰湖区域,与道路同步实施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设施。计划日期2个月。本次招标范围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等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750万元,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对投标人及拟委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该查询证明出具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4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交易席位证(如是委托的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交易员证、交易席位证、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报名书(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工程建设交易指南栏目中下载http://www.txsp.gov.cn:888/网站下)及企业有关基本情况介绍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交指明牵头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在报名审查后返还)。
3.5投标人在购买标书、答疑、交退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开标、询标等招投标活动和办理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务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和所在企业的《交易席位证》。
3.6未办理《交易席位证》和《交易员证》的,请及时办理。详见http://www.txsp.gov.cn:8888/public/NewsItem.aspx?id=16352。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投标报名手续。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txsp.gov.cn;8888/(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联系方式: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吴静0573-88112160
代理单位: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钮东平0573-88039833
7.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不收取现金,可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的形式,并注明工程名称,其中桐乡市外单位一律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
财务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账号:3300163726405988899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新世纪支行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等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凡未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还未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建筑业施工企业请先行到桐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在本中心交易大厅内)办理有关手续,详见本中心网站《关于建立施工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