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省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赤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单位)委托,就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交通智能设备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赤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项目编号:CSZFCG2015—41
三、采购项目名称: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交通智能设备
1.采购数量:一批
2.采购预算:
3.采购项目内容:
智能交通设备
4.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标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以下所有资质以竞争性谈判会资质审查人审查的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须单独准备一套完整的资质资料,以便在开标前进行资质审查,如在开标前无法提供单独的资质资料或资质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1500万元及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
3.合格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参数应等于或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
7.供应商必须在贵州地区及比邻地区有常驻办事处或分公司,能够提供及时技术保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维护、维修、保修期、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修响应时间等;
8.投标人具有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资质,施工,维修资质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9.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肆级资质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
10.投标人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复印件加盖鲜章);
11.所投产品数据能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六合一系统)违法数据库无缝隙对接,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有此履行能力(提供省交通管理局科技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12.项目不接受各种形式的联合体竞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7月31日08时30分-2015年08月06日17时30分
六、谈判文件发售地址:赤水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七、谈判文件发售价格:叁佰元整(元/份)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0日09时00分
九、谈判时间:2015年08月10日09时00分
十、谈判地点:赤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黄河李柔健黎敏
联系电话:0851-22861490
传真:
邮箱:
十二、开户名称:
十三、开户银行:
十四、账号:
机构名称:贵州省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2015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