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酒泉市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酒泉市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酒泉市飞天路与宝泉西路、富康西路、玉门西路、中建路十字东方向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以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谈判文件编号:JQZFCG[2015]189号
2、谈判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酒泉市飞天路与新城区二期宝泉西路、富康西路、玉门西路、中建路交叉路口东方向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
3、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4、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近期《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且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投信号灯必须与现有公安交管应用平台兼容并对接。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29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每本售价2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8、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8月7日14:30时至15:00时
递交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9、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8月7日15:00时
谈判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10、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东路1号
联系人:朵成斌联系电话:13893702136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1号会计师楼
联系人:张明春联系电话:15209375155
11、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号:101812000448585;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报名详情:请登录http://ZB.4000937819.net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