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山西省屯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电子警察系统升级扩容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拟由长治市宏达科贸有限公司承担。现予公示,并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1、公示期限:2015年7月20日起,2015年7月24日止。
2、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5年7月2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向屯留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355-7522090,地址:屯留县羿神东大街45号)和山西省屯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635568831)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
山西省屯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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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电子警察系统升级扩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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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19792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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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2015年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前端图像监控14个点,由长治市宏达科贸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系统软件及前端设备均用海康威视产品,已正常运行4个月,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起到关键作用。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增设26个卡点,需对原有的道路交通监控图像整合平台(以下简称监控平台)扩增卡口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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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此次监控平台扩增项目中新增26个卡点监控设备,与2015年2月公开招标商品完全一致,该商品市场价格变动不大,在公开招标合同签订半年以内,为保证采购前端监控设备与监控平台完全兼容,进行无缝对接,实现测速、抓拍及车流量监控等功能,避免因平台与前端兼容性造成的图像采集故障,考虑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同时便于日后管理维护,根据长治市财政局(长财采[2013]18号)文件精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购置海康威视前端设备由长治市宏达科贸有限公司完成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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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供应商名称 |
长治市宏达科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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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王宇胜 |
长治市公安局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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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仁起 |
长治市政府信息中心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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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琴 |
长治市数字化管理中心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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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 |
长治市公安局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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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维忠 |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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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根据申请,经专家论证,此次单一性来源采购符合长财采[2013]18号文件第二款第10项之规定,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