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计划,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葫芦岛市公安局警综平台建设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警综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JYZXZB2015015)
二、招标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葫芦岛市公安局警综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三、标书公示期限:2015年7月17日--7月24日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8:30--7月31日14:3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电话:0429-3023836、3023837
四、资质审查时间:2015年7月31日14:30-15:30
资质审查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现场勘察时间:2015年7月31日16:00
现场勘察地点:葫芦岛市公安局
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8月17日10:00前
保证金金额:90000元
七、保证金缴纳银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0005675079000000010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9:30
九、开标时间:2015年8月21日9:30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十、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要求企业所投标的产品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
4、应对本行业的系统有着运行维护保障经验,需要提供近一年来本行业单位集成系统合同100万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十一、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十二、付款方式:待系统调试合格省厅验收后,签订书面验收单后付合同总价80%,其余20%转为质保金,分别按每年付7%、7%、6%,三年后付清。
十三、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资质条件(详见公告十)、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资料。
十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谈判)。入库咨询电话:0429—3119511(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葫芦岛市公安局联系人:孙强联系电话:0429-31703821394294518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施剑峰联系电话:0429-30238363023837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