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公安局已建智能交通系统维护及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参与包件六的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外省市供应商必须具有当地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参与包件七的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其它工程)专项甲级,或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以上资质三选一)。
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安局已建智能交通系统维护及监理
2、招标编号:SHXM-01-20150705-2523(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01-15-37474,01-15-37475,01-15-37476,01-15-3747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件一内容为小陆家嘴越江诱导系统等交通监控系统维护服务;包件二内容为内环高架道路(浦东段)等交通监控系统维护服务;包件三内容为部分地面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及电子警察设备维护服务;包件四内容为监控中心计算机应用软件维护及系统运行保障服务;包件五内容为系统平台主机等设备及系统软件的维护服务;包件六内容为大型设备立杆等设备的维护服务;包件七内容为针对运行保障和设施养护的监理服务;包件八为原南汇区固定电子警察设备的维护服务
包件一预算金额为6580000元;包件二预算金额为7180000元;包件三预算金额为960000元;包件四预算金额为1700000元;包件五预算金额为600000元;包件六预算金额为4380000元;包件七预算金额为1280000元;包件八预算金额为500000元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交付地点:浦东新区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7-1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7-3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8-05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8-05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底楼1C06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底楼1C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 |
邮 编: | 200135 | 邮 编: | 200135 | |
联 系 人: | 沙斐 | 联 系 人: | 范辉 | |
电 话: | 22046580 | 电 话: | 68541852 | |
传 真: | 22046552 | 传 真: | 58387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