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济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曲队长联系方式:0531-81178005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娟/王鹏睿
电话:13020596595/15689725121邮箱:15165811748@163.com
三、项目名称:济南市济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0677-ZCG150624-637/Z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预算:144.68万元。分1个包,即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要满足如下条件;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证书;
(3)投标人需提供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交通信号灯及道路交通信号机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文件售价:
时间:2015年7月2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南门对过),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
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证书、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交通信号灯及道路交通信号机的检验报告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阳县党校一楼)
八、监督机构:济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