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宿迁市市区道路监控网及智能交通提升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资格预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市区道路监控网及智能交通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SGYZD[2015]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宿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构建信息技术为主导,现代通信网络和智能化指挥控制管理为基础,高新技术应用为一体的智能化道路交通管理体系,本项目拟在宿迁城市道路监控网三期工程及智能交通二期工程基础上对传统道路监控系统及信号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扩展监控设备控制范围,加强交通科技信息化系统的智能应用,提升城市道路平安畅通能力,以促进宿迁市道路治安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深入开展。
本项目中道路监控网建设为宿迁市3.20工程四期工程,智能交通建设为三期工程,主要包括: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城市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高清电子监控系统、3.20道路监控网中心平台、智能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视频交通检测器、信号控制平台、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管网等。项目预算约7600万元。
三、合格申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申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申请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申请人无行贿记录,申请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申请人也可向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申请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五)申请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六)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申请人授权委托人须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2015年1月以来申请人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八)申请人所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300万、600万像素两种类型),产品拥有公安部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共计3份(分别依据GA/T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检测);所投城市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产品拥有公安部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共计2份(分别依据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检测);所投智能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产品拥有公安部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依据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检测);
(九)申请人须具有所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智能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测试投标授权书且须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产品性能测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最多委托两家供应商参与申请,否则相关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均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7月7日14:00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14:30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96035
(五)本次资格预审不设报名环节,供应商可直接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内,有参与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直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递交的资料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友情提醒:本项目投标阶段拟从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电子投标,各供应商可在资格审查合格后(也可提前)办理企业数据信息申报、审核,并申领CA证书。相关手续办理详见《关于升级政府采购CA证书、电子签章、诚信数据库的通知》。
五、本次邀请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模
联系电话:0527-84396035
传真电话:0527-84396061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马技
联系电话:15162915969
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六、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