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和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和平县城区高速出口及马鞍桥交叉口交通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D69N0651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城区高速出口及马鞍桥交叉口交通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208.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和平县城区高速出口及马鞍桥交叉口交通工程项目
2.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含)以上资格证,广东省外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含)以上资格备案证明。
4、投标人必须具备系统软件自主研发能力,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5、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检测出具的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标准的检测报告;交通信号灯设备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选主要设备(信号灯、信号控制机、一体化人行灯、摄像机、违法图片处理系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含)以上资格证,广东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含)以上资格备案证明(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评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D69N0651.rar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小姐、俞先生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62-3288329、3288292电话:0762-5638289
传真:0762-3288589传真:
联系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联系地址:和平县
邮编:517000邮编:517200
开户行:工行河源经纬支行
帐号:200602271902017062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