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15年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15年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54115010243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636700元,项目内容为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15年交通设施建设,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提供业绩相关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价格可覆盖;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采购文件售价及现场踏勘: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在获取文件的地点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用后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现场踏勘及联网测试: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确定现场踏勘及联网测试时间。如未按时参加踏勘,则视为自动放弃踏勘,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全部承担;如未参加联网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9日14:00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室。
3.开标时间:2015年7月9日14:00时。
4.开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房克欣于鹏常柳
2.联系电话:022-23556623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公路2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树敏,022-68309256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3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300060,titc01@163.com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诉讼,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