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赣购2015B975002采购计划,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的委托,现就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投标。
1.招标编号:JJZFTX20150816030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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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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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购 2015B975002 |
雷达测速仪 |
12 |
台 |
7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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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测速仪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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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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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测速雷达 |
12 |
台 |
6 |
测速仪户外防水箱 |
24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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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业摄像机 |
12 |
台 |
7 |
电源户外防水箱 |
24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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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高清镜头 |
12 |
个 |
8 |
130 万像素红外高清网络高速智能球机 |
1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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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业控制计算机 |
12 |
台 |
9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1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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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频防眩目闪光灯 |
1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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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制造商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制造商具有机动车测速仪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制造商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制造商具有机动车测速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机动车号牌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针对此项目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携带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法人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计量器具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机动车测速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机动车号牌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19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采购单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
地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444号
采购单位负责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792-81707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156号裕泰园3栋101号
邮编:332000联系人:戴有玉
电话:0792-8536277传真:0792-8536277
电子函件:jjzfzbzx@163.com
户名: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营业部
账号:727010100100268960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