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受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
三、招标项目的用途、主要设备名称:
1、用途:起到秩序化的放行和安全通行的交通设备
2、主要设备名称:一包监控杆、信号灯杆,二包信号灯、倒计时器
四、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一包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近两年类似项目业
绩及中标通知书三项以上(需体现项目经理)、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三年内未出现任何违法经营纪录(检察院出具)、提供由第三方企业出据的企业信用评估
报告。二包投标人须具备道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格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企业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及中标通知书三项以上、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三年内未出现任何违法经营纪录(检察院出具)、提供由第三方企业出据的企业
信用评估报告(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
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7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