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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东山县交警指挥中心数字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招标

  • 2015-06-12 14:50:1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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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交警指挥中心数字交通智能管理平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5】34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山县。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建设交警指挥中心数字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控制中心及配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建设交警指挥中心数字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控制中心及配套。(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答疑纪要及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为准。)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及人数要求,应当符合闽建建[2013]43号文的规定。

      3.3投标人单位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持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的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5%)

      本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零壹佰零陆元叁角柒分(¥2270106.37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6月28日下午16: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龙头企业保证金

      6.5.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文的规定,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29日15: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7.3.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608161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益泰大厦2幢301室

      联系人:小徐电话:0596—362786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 关键字: 东山县 数字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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