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电子警察、电子卡口系统已由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鄂高新经发【2014】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企业自筹0.00%、银行贷款0.00%、境外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荐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科教孵化园和云计算产业园
2.2供货内容:科教孵化园和云计算产业园内治安监控21个点、电子警察7处、电子卡口2处、光缆敷设约3万米。
2.3供货期:23日历天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
2015GCSTG0095-材料设备1
一标段
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电子警察、电子卡口系统项目项目材料采购及安装及后续的相关服务
23日历天
2.4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电子警察、电子卡口系统项目项目材料采购及安装及后续的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2-2014年)至少3个以上(含3个)类似供货安装业绩(不限合同价监控、电子警察、治安卡口及配套设备)合同原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12-2014年)内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的记录,无履约不良、被投诉等不良现象。。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2011年-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承诺书附件1。。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3.71.制造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需提供厂家直接授权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3.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进行投标.4.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须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正式会员。未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会员的投标单位,需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尽快办理入会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除具备诚信库正式会员的资格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入库: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企业税务登记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近三年(2011年-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及承诺书附件1
(6)供货商应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类似供货业绩(监控、电子警察、治安卡口及配套设备)3个以上(含3个)合同原件(不限合同价)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7)需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
(8)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注:入诚信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资料无需提供
4.3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9日8时0分整
至2015年6月4日17时30分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勿需到现场)。网上获取事宜详询0477-8398619。
5.2获取时间:2015年5月29日8:00时
至2015年6月4日17:30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9日9时30分整
6.3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CA锁
(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回执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8)近三年(2011年-2013年)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承诺书附件1)
(9)制造商应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类似供货业绩(监控、电子警察、治安卡口及配套设备)3个以上(含3个)合同原件(不限合同价)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
(12)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书原件
(13)需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
(14)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其他: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纸质投标文件只作为备用文件。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鄂尔多斯市荐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学院行政办公楼5楼
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惠康路华资大厦10层1015号
邮编:
联系人:刘志彪
联系人:刘永利
电话:0477-2299008
电话:13337071163
传真:
电子邮件:1348822793@qq.com
网址:
网址: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