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山西省平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停测速抓拍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沈阳安丰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现予公示,并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名称:违停测速抓拍系统
2、项目预算:90978元。
3、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现有违停测速抓拍系统已于2014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与沈阳安丰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承担现有违停测速抓拍系统的建设。本次采购为保证与现有违停测速抓拍系统的一致性,数据的统一性与完整性、业务的延续性及与现有终端的无缝对接,因此该项目仍需沈阳安丰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且本次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公示期限: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止。
5、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5年6月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向平顺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355-8899186,地址:长治市平顺县县城)和平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5903554111,地址:长治市平顺县县城)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