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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生活服务区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 2015-05-28 16:49:4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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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生活服务区道路照明路灯、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管字[2013]47号文件”核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生活服务区道路照明路灯、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建设地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生活服务区

      3、建筑规模:纬一路108套高杆照明灯、经一路122套高杆照明灯、配套电缆及九组交通信号灯采购、安装

      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5、工程投资:总投资为70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融资等。

      6、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7月1日开工,2015年8月31日竣工。总工期62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等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10:00时-2015年6月1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14万元;项目编号:CJ20150469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5月28日0:00—6月1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帐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保证金专户:单位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账号:107648048696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

      五、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施工:200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彭朝云1356562888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马磊13609947799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6738655(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5年5月28日

  • 关键字: 准东 交通信号灯 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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