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设置电子警察与红绿灯招标项目已由拉经开发字[2015]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设置电子警察与红绿灯项目
2.工程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3.招标范围:A区设置电子警察与红绿灯
4.工期: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能力;
2.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能力可靠,信誉良好;
4.本项目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每日10:00-12:30至15: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区江苏路东段,拉萨市住建局办公楼往东500米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3.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企业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9日9时30分,递交至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被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晚报》、《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拉萨市
联系人:寇先生
电话:0891-6283655
招标代理: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2-2-101
联系人:康红莉
电话:0891-6826252、18989080510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