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受托,就薛城区交警大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薛城区交警大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三、项目编号:TXJ-0531-2015003
四、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五、项目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薛城区交警大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采购预算为75万元,本项目不分包,具体情况为: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香城段),双向12车道监控卡口;店韩路(陶官中队段),双向4车道监控卡口;枣曹线(金河中队段),双向6车道监控卡口;黄洪路(后湾矿段),双向2车道监控卡口;德仁路与长江路交叉口,违章抓拍分析球。详细设备表和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安装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2、投标人属本项目招标需求货物的合法生产或销售单位,且须同时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时间:2015年05月20日至2015年05月26日每日08:00时?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茂源路655号-321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企业报名时需要和当地具备安防资质的企业签定代维协议,原件备查。上述资料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有权拒绝其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及交纳保证金时间:2015年06月12日09时00分前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联系人:杨传明
电话:0632-768569918663290956
邮编:277000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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