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大庆路综合整治(长虹路—清河一桥)、人民路综合整治(振华路—大庆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号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投资额:297.79万元
建设施工地点
襄阳市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开工日期
2015年6月
工期
3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售后维护服务站。
3.2、投标人信号灯具具有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信号灯检测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及《报名表》(附后)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11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瑞城国际写字楼8层
联系人:张帅
电话:18071777870
2015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