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宝应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宝应县新237省道和北河路改造交安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宝应县新237省道和北河路改造交安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YZCG-201501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共分二个包:
A包:新237省道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卡口型视频式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及雷达式测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建设项目。
1、本项目共建设13个点位电警、卡口系统、交通信号灯和交通信息提示屏控制系统。项目包括:
(1)在4处已建红绿灯的路口新建4组卡口型视频式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2)在2处路口新建2组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配套的2组卡口型视频式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3)在3处路段新建3组高清雷达测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
(4)在已建红绿灯及卡警系统的4个路口新建4组交通信息提示屏系统。
2、中标方承担13个点位五年网络租金和5个点位接供电费用。
3、提供违法图片采集录入自动上传管理软件一套。
4、本项目预算:271.75万元。
5、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5年。
6、本项目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B包:北河路改造工程4个路口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和信号灯设施拆除、安装和5个路口安装视频式卡口型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建设、交通信号灯项目。
1、中标方承担4个新建点位五年网络租金和4个点位接供电费用。
2、提供违法图片采集录入自动上传管理软件一套。
3、本项目预算:270万元。
4、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5年。
5、本项目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路口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和信号灯设施拆除安装和苏中路与淮江大道信号灯、电警建设工期为20天。其他4个路口信号灯、电警建设工期50天。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A、B包可以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雷达式测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型视频式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和智能交通信号灯和交通信号机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系统检测报告(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3、雷达式测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型视频式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前端设备需采用江苏省公安厅确定的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建设前端系统设备专业公司名单目录中的12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5年5月14日
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8203792),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9日下午5:0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5年5月29日下午5:30(北京时间)前送达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许啸东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3、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许啸东
联系电话:0514-88227757传真:0514-88203792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
韩玉军电话:13651515718陈帮杰电话:13651515665
4、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108200109100199440
八、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