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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太湖新城五湖路、塔韵路等七条路道路信号灯工程招标 2210万

  • 2015-05-11 15:08:5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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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吴中太湖新城五湖路、塔韵路等七条路道路信号灯工程已经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吴中太湖新城五湖路、塔韵路等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七条道路交通信号灯,工程总造价约2210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性质:交通工程招标金额:221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6/1至2015/9/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工程性质工程类别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吴中太湖新城五湖路、塔韵路等七条路道路信号灯工程1标段其他工程无885.000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0002吴中太湖新城五湖路、塔韵路等七条路道路信号灯工程2标段其他工程无1325.000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2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2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无可选条件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2015/5/11上午09:00至2015/5/15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

      请于2015/5/11至2015/5/15每天上午09:00至每天下午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5/5/15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5/5/1515:00

      7.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项目负责人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诚信经营承诺书》,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省外进苏企业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的通知》(苏住建建〔2013〕50号)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诚信经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8.其它资料:(1)报名确认单;

      (2)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吴中区外企业须提供进吴中区资质核验单原件;

      (4)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相关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否则不予通过;

      (5)下浮率承诺书原件(请在评标细则的附件中下载盖章),未提供下浮率承诺书原件的视作资格预审不合格,不进入抽签;

      (6)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本工程无须现场核验)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附件一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4号楼5楼

      联系人:张洁传真:0512-69361663电话:0512-69361663

      邮编:215021E-Mail:bjzbsz@126.com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高秀忠

      项目组组长:方桂英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联系电话:上岗证号:苏招S1217

      12.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5/1110:00

      13.备注:1)本工程采用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如果每个入围的投标单位超过3家(含3家),将在苏州市建筑有形市场组织抽签(具体抽签的日期及开标室暂时无法确定,资格审查结束后将会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抽签流程请在评标细则的附件中下载),所有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须至现场,不到现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且对抽签结果无异议。如果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将重发公告。

      2)标底等相关文件请在评标细则的附件中下载。

      3)中标价(合同价):以工程标底价下浮18%为中标价(合同价),本项目1标段标底价为:884.783843万元,下浮18%后为:739.619689万元(暂列金、材料暂估价、不可竞争费除外),2标段标底价为:1324.731438万元,下浮18%后为:1107.615685万元(暂列金、材料暂估价、不可竞争费除外)审计后下浮18%作为最终结算价。

      4)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为:吴中太湖新城五湖路、塔韵路等七条路道路信号灯工程1标段、吴中太湖新城五湖路、塔韵路等七条路道路信号灯工程2标段。

      5)工程工期:122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5年06月01日~2015年09月30日。

      6)抽签事宜由建设单位和代理公司组织,吴中区招标办现场监督。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提醒:(1)原一级和二级项目经理证停止使用,企业投标时需凭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办理IC卡,具体按(苏建筑〔2008〕12号)执行。

      (2)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提前办理IC卡制卡手续(报名结束时间前两小时),以便工作人员有充足时间录入相关数据,并制作IC卡,避免影响投标报名。

      (3)各施工企业采用网上报名时,请尽量提前进行(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天),若网上报名失败仍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有形市场采用IC卡报名。

      (4)IC卡办理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农贸市场二楼IC卡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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