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采购编号:东采公〔2015〕274号。
2.招标内容:市区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6.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 28日08:30-09:30。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7.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交纳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万零肆佰叁拾伍元整(即¥40,435.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交纳投标保证金办法: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 。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政和支行
收款单位账号:500041328809016
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769-22805666
(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说明: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交纳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东莞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实施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以专业担保机构或商业银行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注:我市政府采购投标专业担保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商业银行必须是已在东莞市财政局备案的银行);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投标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④投标担保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开出。
说明:提交投标文件现场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09:30。
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9.市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市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1.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网址:dggp.dg.gov.cn 邮政编码:523009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00227
传 真:0769-2280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