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澉浦镇南北湖大道和田园西路十字路口红绿灯工程已经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旅投[2015]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南北湖旅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澉浦镇南北湖大道和田园西路十字路口红绿灯工程;
(2)建设地点:澉浦镇南北湖大道和田园西路十字路口;
(3)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含)内竣工;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主要包括交叉路口红绿灯的安装与调试、标志标线等,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C类人员不能与A类人员为同一人,且B类和C类人员只能分别担任一个岗位职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报名地点: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联系人:陆喆霄,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4.3报名时应向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提交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企业经理及企业安全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
③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附表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办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按上述4.1条所示时间,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成本费100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2500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1会议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1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南北湖旅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邹浦江联系电话:0573-8658311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陆喆霄联系电话:0573-86287817(传真)
日期:2015年月日
编制人(签字):雷波项目负责人(签字):雷波
附表1: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