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道路交通信号灯及标志牌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编号:LCG2015-112-067
二、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道路交通信号灯及标志牌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路口共4套;标志牌9块,其中新建6块,改面3块(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2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
4.3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机系统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测报告(开标时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5投标人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参加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4.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7日下午17时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竞争性谈判文件100元/套,售后不退,竞争性谈判文件费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纳。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6.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8.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目中《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8.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8.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竞争性谈判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8.4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5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6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
九、本次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供应商对推荐成交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采购人: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林州市长安路南段228省道附近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937267513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2725室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2-6803188
监督电话:0372-680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