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咸丰县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
城区单行道逆行及违停抓拍系统
预算价
人民币39.8万元
联系人
王汉丰
联系方式
15335812979
采购人地址
咸丰县楚蜀大道182号
拟选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利川市华鑫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三套违停抓拍系统,四套单行道逆行抓拍系统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我县智能卡口及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均由利川市华鑫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施工,该公司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该设施的生产、安装并投入使用,能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本工程所用设备与智能卡口及电子警察系统采用同一设备厂商设备,且只采购前端设备,后端复用原卡口系统已采购后台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采购需求
拟成交价格
39.8万元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4月22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卓勋电话及传真:0718-689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