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英山县温泉城区红绿灯电子警察设备及安装招标已由英山县政府采购办下达YSCG2015007号采购函批准,并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登记,项目登记编码:YSCG-20150421-016。项目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受英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现对英山县温泉城区红绿灯电子警察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人:英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2招标内容:英山县温泉城区红绿灯电子警察设备的改造、采购及安装;
2.3总投资:约220万元人民币;
2.4交货期:签订供货合同后30天内(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
2.5交货地点:英山县温泉城区;
2.6资金来源: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代理销售商,必须具有履行本招标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
3、生产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销售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商的授权书;
4、具有省级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颁发的安防二级或(B类)以上资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6、在招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每天上午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县工行院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员证”(申办要求详见“网员申请表”中的“网员申办须知”,可在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表格下载→网员登记→网员申请表→政府采购供应商类”)栏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
递交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工行院内办公楼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
7.2开标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工行院内办公楼四楼)。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sztb.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英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金石路16号邮编:438700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707250388
8.2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英山分公司地址:温泉镇金石北路26号
联系人:方女士电话:0713-7013166
英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