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2015—034。
二、采购单位: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采购内容:2015年新建信号灯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要求详见附表)。
四、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省外的供应商报名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参加招标会时需提供原件。
五、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0个工作日内。
六、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9日下午16时前到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一部报名(报名时,请缴纳采购预算2%的投标保证金)。
帐号:26030120465000002
开户行:龙江银行佳木斯分行
户名:佳木斯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七、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330,000元。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65%,设备运转正常半年后付30%,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付剩余5%货款。
八、开标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30分。(如对参数和要求有质疑,请在开标日期的前五日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财政大厦0617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佳木斯市财政局0613房间
十、联系电话:0454-8225597(招标一部)
联系人:宇德政宋海
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