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ZH-2015-005
采购人名称:平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平泉县平泉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483885661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振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中山东路25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6-0311-89186120
采购数量:
9个路口(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交通指示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四)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出具生产企业提供的与投标产品一致的针对本项目的注册产品唯一授权(原件)及生产厂家以下资质(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
2、国家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信号灯类产品《检验报告》;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下载办法为: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more.asp?typeid=439链接到承德市供应商库栏,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称)等加盖单位公章到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408室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时请携带U盘,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
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对公账户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以到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338073631863148587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承德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北城新区路网交通信号灯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平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北城新区路网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