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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宁河分局黄标车限行监控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544万

  • 2015-04-07 11:27:4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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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委托,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公安宁河分局黄标车限行监控管理建设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宁河分局黄标车限行监控管理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NHCG20140054
     
      二、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544.28万元
     
      采购明细项目:
     
     
    序号
    点位名称
    设备类型
    监控车道数量
    1
    五纬路与六经路交口4断面
    闯红灯电子警察
    14
    2
    滨玉线与112国道交口4断面
    闯红灯电子警察
    11
    3
    商业道与光明路交口4断面
    闯红灯电子警察
    10
    4
    新华道与震新路交口4断面
    闯红灯电子警察
    10
    5
    滨玉线与七里海大道交口
    黄标车监控卡口
    4
    6
    七里海大道南涧桥东
    测速卡口
    8
    7
    大北路与津芦支路交口
    黄标车监控卡口
    2
    8
    滨玉线一分厂路口
    黄标车监控卡口
    2
    9
    滨玉线与112国道交口北断面
    黄标车监控卡口
    4
    10
    滨玉线赛丰广场门前
    黄标车监控卡口
    4
    11
    112国道芦台大桥左堤公路
    黄标车监控卡口
    2
    12
    112国道芦台大桥右堤公路
    黄标车监控卡口
    2
    13
    112国道桥北新区路口南断面
    黄标车监控卡口
    2
    14
    112国道贸易开发区集市南断面
    黄标车监控卡口
    4
    15
    合计
     
    79
    16
    交通标志牌
     
    51面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考虑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本次招标限本地供应商或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外地供应商参与,本地化服务证明须随标书提供;
     
      (三)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五)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期内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及《公路车辆智能检测系统》检测报告;
     
      (六)省级计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雷达产品有效期内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七)投标人所提供设备须提供原厂服务证明函;
     
      (八)为使本次新建项目与现有网络平台融合,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依托于相关网络运营商提供的光纤线路及网络资源。投标单位必须提前与电信运营商对本次项目所涉及点位进行路由勘测,确定租用价格,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投标时须提供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关于线路租用和租用价格的授权协议。
     
      (九)所投产品必须能够接入现有交警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及技防网平台,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交警电子警察平台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兼容性测试报告。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2015年3月30日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8日9:0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9:30
     
      4.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女士
     
      2.联系电话:022-69119728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公安宁河分局
     
      2.采购人地址: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贾先生022-69593151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光明路62号(天津市宁河县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911972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500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并获取《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7日
     
      公安宁河分局黄标车招标文件.doc
  • 关键字: 天津 监控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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