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范县公安局智能化交通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ZGK(2015)002号
二、招标内容:智能化交通设备(详见第四部分)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范县财政局办公后楼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点。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开标地点: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七、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2、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一级资质原件、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5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采购中心。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供产品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开户银行与账号:邮储银行范县人民路支行941003010002226668,户名:范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注:范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费用。
十、联系人:刘海勇张同锁联系电话:0393-5267979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