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可克达拉市市政道路照明、信号灯及电子抓拍监控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已由第四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3】97号、师发改发【2013】107号文、师发改发【2013】525号文、师发改发【2014】122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可克达拉市市政照明、信号灯及电子抓拍监控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
2.2建设地址:第四师六十六团
2.3招标范围:可克达拉市安疆大道等市政道路道路照明、信号灯及电子抓拍监控设备采购及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须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明。
3.2近三年业绩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业绩,同时信号灯电子抓拍监控工程至少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有效查询记录;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上资质文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在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政务网、第四师政务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宁市
联系人:肖飞
电话:0999-818274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宁市军垦路四师军垦花苑高层14栋804室
联系人:石岩闫江明
电话:0999—8166170
传真:0999—816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