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受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现就安吉县新增10个信号灯路口交通安全设施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属于二次招标)
一、项目编号:JCGK2015-001B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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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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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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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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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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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标志标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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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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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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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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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时间为合同签订后90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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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并具有信号灯安装的成功实施经验;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四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需要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应事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七、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证书、含有信号灯的合同及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评价(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已经是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供应商的,可以从网上下拉资料并加盖公章作为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248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现金缴款(拒收现金)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号:1205290009000204676
九、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5年3月10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028961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23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3月23日下午14∶00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jztb.com/)
十三、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五、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587247821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国嫒联系电话:0572-5021169传真:0572-502896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