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济聊馆高速公路大队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6355590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光李志新联系电话:0635-2992263
三、监管机构: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8681138
四、政府采购编号:LCZC2015-018-DY
五、项目名称:聊城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智能化管控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六、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聊城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智能化管控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本项目为聊城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智能化管控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振兴西路星光1号楼6楼612室)
时间:至2015年2月28日(含)前,每日8:00-11:3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方式:来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另附壹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11日14:00时。
九、开标时间:2015年3月11日14: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开评标一室
十、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振兴西路星光房产1号楼6楼
联系电话/传真:0635-2992263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