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委托,对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DCOH201509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质量合格,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应按要求提供货物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被执行财产、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提供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联合体:不接受。
2.采购文件于2015年2月12日起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业务部发售,节假日休息,售价:¥500.00元/份(如需邮寄需加100元),售后不退。
3.所有谈判申请文件应用汉语编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谈判申请文件必须在2015年2月16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之间送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谈判申请文件的接收人为:刘柏元、沈冲。
4.本项目将于2015年2月16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会议。
5.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
6.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前来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 购 人: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
采购代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
联 系 人:刘柏元、沈冲、李欣
电 话:(0871)66078591
传 真:(0871)66078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