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YQZFCG-招标-2015007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大写:85万元整.
(2)本次采购项目是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淮阴区盐河桥下和小营转盘十字路口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根据招标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电子警察设备原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三年免费质保函。
(8)摄像机等相关设备选型必须符合公安部出台的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9)投标人提供的监控设备,须在江苏省公安厅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供应商入围,且提供原厂家“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0)本项目中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函,承诺待系统建成后无缝对接到淮阴区公安局现有3.20监控管理平台,前端图片必须存入到淮阴区分局现有存储系统,便于统一调用和管理;
(11)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查,在投标书中必须给出路口详细平面图及整体设计渠化施工图,如果无法提供视为废标处理;
(1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一体化)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4条。
4、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发布,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免费下载。
咨询人:唐女士电话:13852328003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未连续登陆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更正或修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5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李女士电话:15189646969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对现场进行考察,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0859363
7、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在开标前到307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39305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由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代收的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招标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如果本地中小企业(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中标,可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自行至江苏银行淮阴管辖支行办理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8、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0859363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唐女士电话:13852328003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5189646969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11室
邮编:223300
文件下载地址:电子警察采购项目.doc
